局各相关科室:
根据《深泽县“双随机”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深双随机办[2020]1号)要求,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现印发我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度深泽县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深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20日
深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
根据市发改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部署和县双随机办《关于报送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改革与创新,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我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贾占勇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王彦冰担任,成员由具有执法职能科室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科,办公室主任由执法科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双随机”抽查的牵头协调、督导考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抽查计划及实施要求:
(一)开展成品油市场“双随机”联合定向抽查。(成品油管理办公室牵头)
1、抽查时间:2020年7月至9月。
2、抽查对象及比例:以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县域内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作为抽查基数,按不低于10%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3、检查内容:
(1)成品油经营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存在下列行为:
①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
② 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
③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
④ 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
⑤ 销售走私成品油的;
⑥ 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
⑦ 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
⑧ 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
⑨ 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
⑩ 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开展粮食经营、流通和储存企业经营情况检查
1、抽查时间:2020年7月至9月。
2、抽查对象及比例:以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县域内县内粮食经营、流通和储存企业,按不低于10%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3、检查内容:
(1)粮食经营、流通、仓储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44、45、46、47条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28、29、30、31条的违法行为。
(三)开展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违法行为检查
1、抽查时间:2020年9月至11月。
2、抽查对象及比例:县域内一条输油管线,三条输气管线,按不低于25%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3、检查内容:
输油输气管线周围是否有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29、30、32、33、35、50、52、53、54条的违法行为。
(四)开展电力供应与使用、电力设施保护违法行为检查
1、抽查时间:2020年3月至10月。
2、抽查对象及比例:县域内电力线路及设施,按不低于10%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3、检查内容:
是否存在违反《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用电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电力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的对电力供应、使用以及对电力线路及设施的违法行为。
(五)其他执法抽查计划:
1、申请使用项目专项资金、上级扶持资金的企业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检查;
2、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违规行为的检查;
以上执法抽查工作均按市级主管部门的临时安排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双随机”抽查是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将“双随机”抽查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严密组织实施。
(二)要加大对抽查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悉度和影响力;在抽查实施中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双随机”抽查在保证企业公示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和强化社会监督。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要做好抽查结果的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的同时,也要及时将抽查结果通报给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
(四)要加强信息汇总和报送。通过年度抽查工作,归纳典型案例,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将执法抽查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到县双随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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