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县直单位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的通知(深政办通〔2019〕24号)

2020-01-14 08:00:00 来源:深泽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乡镇人民政府,政府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省“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革命”的实施意见》(深发20191号)精神,《乡镇县直单位第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33项)已县政府2019年度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于取消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政府相关部门要简化事项和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落实管理措施,并结合国家部委证明事项取消情况,切实做好取消证明材料的后续对接工作。同时,要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证明材料取消后,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调查、核对信息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及时反馈意见。    

 

 

                          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29日              

附件:

乡镇县直单位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开具单位

索要单位

涉及办理事项

替代办理方式

1

银行销户证明

银行

县行政审批局

办理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凭证(合同)替代

2

税务销户证明

税务部门

县行政审批局

办理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时

凭证(合同)替代

3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

聘用证明

医疗机构

县行政审批局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聘用合同替代

4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

医疗机构

县行政审批局

办理护士注册、延续注册许可

聘用合同替代

5

未在医院死亡也未火化的人员死亡证明

公安机关

县社保中心

办理在职职工人员减少手续;工伤保险:办理参保职工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且享受待遇手续

告知承诺

6

出国定居离退休人员生存健在证明

我国驻外使领馆

县社保中心

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

网络核验(视频

认证)

7

停业、注销证明

行政审批(工商、

民政)部门

县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失业登记

告知承诺

8

失地、失林证明

户籍地

县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失业登记

告知承诺

9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证明

军人退役转业安置

部门

县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失业登记

告知承诺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开具单位

索要单位

涉及办理事项

替代办理方式

10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

证明

司法机关或户籍地

县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失业登记

告知承诺

11

坐落变更证明

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地名管理办公室)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查询不动产

登记资料

部门核查或告知承诺

不动产坐落发生变更申请登记

12

在自家务农的职工家属收入

证明

所在村委会

县职工服务中心

困难职工审核

告知承诺

13

职工收入证明

所在单位

县职工服务中心

困难职工审核

个人工资银行

流水账替代

14

诊断证明

医院

县职工服务中心

困难职工审核

出入院记录和

病历本替代

15

房屋证明

所在村委会

县职工服务中心

困难职工审核

产权证替代或

告知承诺

16

人员、财产重大损伤、损失、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证明

所在村委会

县职工服务中心

困难职工审核

告知承诺+数据

共享

17

非城市低保户和非优抚对象

证明信

乡镇、民政局

县职工服务中心

采暖补贴申请

部门核查

18

担保人的收入证明

担保人所在单位

县职工服务中心

创业扶持审批

担保人工资银行流水替代

19

车辆证明

车管所

县总工会

困难职工审核

部门核查

20

在校证明

所在学校

县总工会

困难职工审核

证件(入学通知书)替代

21

高中毕(结)业证明书

学生就读学校

深泽县教育局

办理高中毕(结)业证明书核定

网络核验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开具单位

索要单位

涉及办理事项

替代办理方式

22

医疗单位证明

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

河北省深泽县中学

在读普通高中学生办理休学、复学手续

县以上医院病历替代

23


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证明

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和残联

各公办幼儿园、各普通中小学、深泽县特殊教育学校、深泽县中学和深泽县职教

中心


申请教育资助

告知承诺

24

车辆购置税证明

税务部门

县公安局

核查交纳车船税信息

网络核验

25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村委会或居委会

县公安局

申请户口登记

网络核查+实地

核查

26

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申请人所在单位

县公安局

申请户口登记

实地核查

27

村委会或单位证明

申请人所在村委会或单位

县公安局

申请户口登记(1995年底以前在医疗

保健机构外出生,无出生证、准生证等

原始依据人员登记户口)

实地核查

28

村(居)委会或单位证明

申请人所在村委会或单位

县公安局

申请户口登记(生父母双方失踪、死亡;或一方失踪、死亡,另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准生证等原始出生依据,随其他亲属共同居住生活的

人员登记户口)

实地核查

29

村(居)委会或单位证明

申请人所在村委会或单位

县公安局

申请户口登记(2017年5月12日前私自收养的儿童,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收养登记证》和事实收养公证书,申请为儿童登记户口)

实地核查

30

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

职工工作单位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泽管理部

突发事件提取公积金

告知承诺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开具单位

索要单位

涉及办理事项

替代办理方式

31

房产查询证明

不动产登记中心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泽管理部

确定贷款申请人家庭所有房屋套数

告知承诺

32

诊断证明

医疗机构

县医保中心

认定病种和报销医疗费

病历和出院小结替代

33

死亡证明

医疗机构或公安司法部门

县医保中心

注销医疗保险关系

告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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