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积极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9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府发〔2007〕38号)和《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7﹞12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共9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招聘人数共12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或已签协议服务期未满人员;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