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图视资讯国务院“互联网+督...关注新型冠状病毒...“不忘初心,牢记...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石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

2020-08-28 08:00:00 来源:石泉石美·石城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2017号)要求,现将我县开展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监督检查时间、范围、重点

(一)检查时间。自本通知下达之日开始,至202010月31日结束。检查会计资料时间以20182019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或延伸检查至相关年度。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根据省财政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从重点行业中取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6个单位作为本次检查范围(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会计评估监督检查依据、内容、组织形式

(一)检查依据。会计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检查内容。会计监督检查与财政绩效评价、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小金库”治理、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等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1.《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会计档案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

2.单位贯彻国家重大财税政策情况,行政事业单位是否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

3.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4.是否存在违反津贴补贴政策,超标准发放或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

5.是否存在违反国家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截留、挤占、挪用或骗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的行为是否违反财政部关于存量资金管理的情况

6.是否存在违反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非法购买和使用不合规票据的行为;

7.是否存在违反收费政策的“乱收费”行为;

8.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是否开展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是否存在虚报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使用违规等问题;

9.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资产的质量情况及债务风险情况

(三)检查组织形式检查工作由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牵头组织,随机抽调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干部开展检查工作。

三、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行政,流程控制

各检查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要切实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违反财经纪律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对于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移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守纪律,廉洁执法

全体检查人员要履职尽职,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遵守财政部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中的“四项纪律和”“八个不准”,做到廉洁执法。

(四)阳光执法,公开公正

按照互联网+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本次检查要加大公开力度,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与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和威慑力。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采用正式文书格式,并在网站、报纸等相关媒体公开。

 

附件:石城县2020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名单

 

 

石城县财政局

                                 20208月28

 

 

 

 

附件

石城县2020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名单

 

一、教育部门

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石城县石城二中

石城县幼儿园

石城县屏山中学

石城县龙岗小学

二、石城县市场监督局

  

(发布者:温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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