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哪些人能申领? 补助金有多少? 申请截止期到什么时候? 符合条件,又该如何申领? …… 对于这些问题 市民需要了解清楚再去领取 为了能快速申领失业补助金 现给出解答干货 大家快拿起笔来划重点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96号)文件精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2020年3-12月期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也就是说,曾经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一直未重新就业(未被用人单位录用且参保社会保险;未进行工商注册;没有个税申报记录)的失业人员;今年之前缴纳过失业保险费,目前处于失业状态,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窗口办理: 符合条件的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持社保卡到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办理。 (二)网上办理: 1.方式一:微信-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择失业补助金-去申领; 2.方式二: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全国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择失业补助金-去申领; 3.方式三:关注“江西人社”APP-微服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 四、特别提醒: 1.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县(区、市)重复申领享受,不得办理异地转迁申领。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 五、办理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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