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公告
为加快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研究。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作如下处理: 1. 以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行驶证、登记证、营运证作废,车辆强制注销。
2020年12月15日 石楼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号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