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财[2018]117号 双滦区财政局
关于双滦区2018年第一批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为全面推进我区脱贫攻坚进程,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现有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确保全区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目标早日实现。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承财农〔2017〕16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将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户用光伏扶贫项目。根据《承德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承财农〔2017〕123号)《关于建立健全扶贫项目监管机制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指导意见》(承扶农发字〔2018〕52号)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我区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用光伏扶贫项目 二、资金范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万元 三、项目时间: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四、项目实施单位:双滦区农牧林业和水务局 五、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全区2017年已经实施的214户和2018年计划实施的2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户用光伏扶贫到户资金补贴部分(标准每户3000元)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金融扶贫贷款贴息部分。(具体人数以区农牧林业和水务局统计数字为准) 六、相关要求:区财政局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与监管工作;区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区农牧林业和水务局负责项目到户具体实施,资金管理及报帐验收工作。 双滦区财政局
2018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