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2019-06-26 15:30:35 来源:双滦人民政府网 作者:水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刘啸林    职务:副区长  联系电话:4044248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上官承志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4302032
  监督电话:4302032
  监督邮箱:slqslz@126.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双滦区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
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人 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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