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县财政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安排13万元专项用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经费,确保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顺利推进,有效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