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青溪镇金桥村村规划公示

2020-11-26 08:00:00 来源:青川县人民政府 作者:青溪镇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38号)要求,现对青川县青溪镇金桥村村规划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青溪镇人民政府提出。公示日期: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30日);联系人:杜大杰;联系电话:17311627246。

一、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年限为2019年至2035年,基期为2019年,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范围

金桥村行政村所辖范围,村域面积约42.29平方公里。

三、总体定位

以山地康养休闲为主的特色保护型村。

四、发展目标

(一)近期发展目标

整理村域用地,合理配置产业用地,初步形成具有一定接待能力的特色村落。

(二)远期发展目标

完善旅游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特色保护型村。

五、发展规模

(一)人口规模

至2035年,金桥村村域常住总人口为650人,旅游人口最大容量为500人/天。

(二)用地规模

金桥村规划范围约42.2872平方公里,规划生态用地约23.2924平方公里,农用地约18.701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0.2933平方公里。

1.生态用地

金桥村内生态用地面积共23.2924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55.08%,主要包括公益林、湿地、其他自然保留地、陆地水域。

(1)公益林面积22.4624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53.12%。

(2)湿地面积0.0822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0.19%。

(3)其他自然保留地面积0.2212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0.52%。

(4)陆地水域面积0.5266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1.25%。

2.农用地

金桥村内农用地面积共18.7007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 44.23%,主要包括耕地、园地、商品林、其他农用地。

(1)耕地面积0.7853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1.86%。

(2)园地面积0.0739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0.18%。

(3)商品林面积17.6584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41.76%。

(4)其他农用地面积0.1831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0.43%。

3.城乡建设用地

金桥村内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共0.1236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0.29%,主要包括农村宅基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农村宅基地面积0.0832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0.20%,主要为村民住宅用地。

(2)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面积0.0037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0.01%,设置有村委会,综合调解中心、村民培训中心、卫生计生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各类综合服务设施。

(3)公用设施用地0.0054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0.01%。

(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313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0.07%,主要为旅游接待、农家商店等用地。

4.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共0.1705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0.40%,主要是公路用地、特殊用地。

(1)公路用地面积0.1662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0.39%,主要为省道301及官帽山旅游通道所占用的土地。

(2)特殊用地面积0.0043平方公里,占总用地比例的0.01%。

六、产业发展思路

(一)第一产业

突出提质增效、生态循环,走优质绿色、精品发展之路,打造金桥村优质高效、绿色生态的现代种养业,大力发展立体种养、生态循环农业,实现农业循环利用,高品质生态发展。形成“两轴三区”产业布局结构。

(二)第三产业

做好“农业支撑、康养为主、旅游补充”文章,实现农文旅高度融合发展,掘潜力、补短板,推动金桥村高质量发展,将是金桥村实现乡村振兴的核心支撑和最佳路径。

七、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

(一)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聚居点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按人均80~130平方米控制。以非耕地为主建设的聚居点,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00~130平方米;对以占用耕地建设为主的聚居点,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80~100平方米。

(二)建筑高度

原则上不超过三层,层高2.8~3.3米,不应超过3.3米,净高不宜低于2.5米;底层层高可酌情加高,但不应超过3.米。

(三)建筑密度、容积率

金桥村村域范围内均为低层建筑,其建筑密度不超过30%,容积率不高于0.6。

八、历史文化保护

(一)核心保护范围

金桥、禹王宫文物保护单位,总面积约0.025公顷。

(二)建筑控制地带控制点

金桥、禹王宫文物保护单位所在聚居点及其周边林盘,总面积约1.2公顷。

(三)环境协调区

除以上两个区域之外的金桥村沿河谷地带区域,面积约22 公顷。

九、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规划

(一)道路交通规划

对外交通:省道S301解决,红线宽度8.5米,两侧各控制15米防护绿带。

旅游通道:向南形成联系官帽山的道路,红线宽度7.5米,两侧各控制5米防护绿带。

通村组道路:现状通村道路基础上拓宽至4.5米。

(二)交通设施规划

乡村招呼站:规划保留村域中部现状乡村公交招呼站。

停车设施:规划结合康养旅游设施、聚居点共设置4处生态停车场,各占地约300平方米(不占建设用地指标)。

(三)环卫设施规划

1.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采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00米。

2.废物箱:聚集点周围道路废物箱设置间距50~100米,其余道路上设置间距为100200米。

3.垃圾收集站:规划5处垃圾收集站。

4.公共厕所:结合村委会和商业设施共设置公厕5座,官帽山滑雪场根据发展规模合理布置公厕。

(四)给水工程规划

1.供水量预测:规划总用水量约为167平方米/天。

2.水源及供水设施规划:采用集中与分散的给水方式。村内聚居点主要由贾家坝水厂供水,金桥村三社和四社供水站作为备用水厂,城墙岩和流沙坡水源地作为备用水源地;无条件由集中式给水工程供水的偏远散居村民,可采用单户或联户分散式给水方式,就近采用地下水或山泉水。规划新建加压泵站一座,设计规模170平方米/天。

3.管网布置:青溪镇主管网主要由青溪镇配水管网,沿村道或绿化带敷设,主管管径为DN100。

十、居民点建设规划

(一)安置点规模

村域北部规划结合现有居民点安置点,集中安置村民35户140人。

(二)用地标准

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80~100平方米/人为宜。提高农房宅基地集约度,人均农房宅基地一般不超过30平方米。

(三)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1.49公顷,共安置35户140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106.43平方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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