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黑臭水体清单》的公示

2021-03-24 08:00:00 来源: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北川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48号)、《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土壤〔2019〕826号)等文件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补充调查农村黑臭水体基础信息的函》(川环办函〔2021〕56号)有关要求,现将《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黑臭水体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9日。

公示期间,公众、环保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对清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前将相关材料或证据反馈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异议。

 

人: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  周亚杰

联系电话:4825060

   箱:53801528@qq.com

   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中路15号

   编:622750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黑臭水体清单.xlsx

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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