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48号)、《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土壤〔2019〕826号)等文件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补充调查农村黑臭水体基础信息的函》(川环办函〔2021〕56号)有关要求,现将《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黑臭水体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9日。 公示期间,公众、环保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对清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前将相关材料或证据反馈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异议。
联 系 人: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 周亚杰 联系电话:4825060 邮 箱:53801528@qq.com 地 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中路15号 邮 编:622750
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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