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腾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9-12-16 08:00:00 来源:嵩县人民政府 - 嵩县人民政府 作者:环保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嵩环监表〔201969

关于洛阳腾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市绿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腾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的《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该项目位于洛阳市嵩县闫庄镇店上村。为租用厂房,项目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加工汽车转向器4000支。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办公用房等,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二、该项目已经建成,属未批先建,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经县环保局立案查处。项目在运营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1、废气污染防治。喷砂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洗漱用水用于厂区绿化灌溉,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得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整机拆解区域防渗处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边角料、废零件、废玻璃珠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原有遗留环保问题的整改措施。

  三、你单位要向社会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执行环保部门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六、项目建成后,应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今后国家或省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八、嵩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落实。

  2019年12月16日

抄送: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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