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经考核、民主测评、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刘盛坤同志为遂昌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10日至1月17日止,共7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0578-8128226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 8520347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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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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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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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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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及村两委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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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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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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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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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高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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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山村村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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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