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听证权利告知书

2020-01-08 10:34:00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太行审听告[2020]1  太资规听通[2020]1

 

积水住宅(太仓)有限公司 向市行政审批局、市资源规划局申请调整位于郑和路南侧、四通路东侧的“裕沁庭锦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现将规划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 根据景观设计方案,对总平面图进行局部优化调整,经济技术指标、建筑总平面布局、道路系统不变,具体调整前后的方案总平面图可到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查看(www.taicang.gov.cn),也可向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建设审批二科、市资源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咨询。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为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本机关发布公开听证权利公告,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均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行政审批局、市资源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市行政审批局、市资源规划局依法不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举行:利害关系人(商品房购买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利害关系人超过5人的,由利害关系人推选5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确定5名利害关系人),市行政审批局、市资源规划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七日前,通过太仓市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听证通知书》。

四、本告知书同时在太仓市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目、项目现场、太仓日报向社会公告。

特此告知。

 

联系地址:市行政审批局一楼服务台(太仓市县府西街9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8(太仓市上海东路96号)

咨询电话:53890597(市行政审局项目建设审批二科)、53516017(市资规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申请材料: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太仓市行政审批局                      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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