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第119批)

2020-11-18 08:00:00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第二阶段工作的汇报》(太医保办〔2020〕6号)、《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参数表(试行)》(苏人保医〔2017〕23号)和《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人保医〔2017〕24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中、重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1118日至202011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与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太仓市柳州路38号社保大楼四楼,电话:0512-53580771)。反映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

名单详见附件(第119批公示名单)。



太仓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办公室

20201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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