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桥头镇综治办、司法所联合桥头镇石壁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一起赔偿款给付纠纷,经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再经法院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书强制执行力。当事人直夸这种“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既省钱、又省时省力,确保履行,真正是在为群众着想。 2014年,当事人李某某的丈夫张某因车祸去世,获得赔偿款共计30万元,死者妻子李某某及死者父母张某某等人因赔偿款分割产生纠纷,经多次协商于2019年2月签订协议,死者父母同意给付李某某赔偿款七万五千元,但迟迟未履行,无奈之下李某某将死者父母张某某等人起诉至法院。 镇村干部在了解到此矛盾纠纷后,积极介入化解,5月6日上午,桥头镇组织双方当事人在镇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室心平气和的坐下来沟通,在调解的过程中李某某提出即使签了协议也无法相信张某某等人会执行。针对此种情况,桥头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出拟在签订协议后协助双方共同向泰和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助起草司法确认申请书,并在下午第一时间随双方前往法院进行撤诉及对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李某某也在当天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部分赔偿款。 桥头镇本着宜调则调的原则,积极探索多元矛盾纠纷的解决机制,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协议履行,真正体现了为群众着想,帮群众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