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为县政府办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系统除外)公开考试选调2名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泰和县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范围 全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系统除外)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三年(含试用期)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 5.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09室)。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填写《泰和县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正反打印。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材料还需要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泰和县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年度考核的等次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11月20日。拟选调人员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人数。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组织考试。考试单独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计算机基础理论,网络通信、网站管理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1)体检。根据笔试前两名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有相同成绩者,通过加试笔试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2)考察。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泰和县人社局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7.调入。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提交自愿放弃声明的,记入公开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泰和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 2.本次公开选调由泰和县人社局负责实施,工作相关事宜由泰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796-8638831 附件:泰和县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