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企业的一封信

2020-02-07 17:01:08 来源:泰和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发布时间20200207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县内各企业:

  新年好!春节后,企业即将迎来用工及外来人员返程高潮,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开复工要按省、市、县有关通知精神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企业复工时间要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11号)有关要求,除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各类企业应根据相关防控要求并向主管部门单位进行报备并获得同意后,在20202924时以后安排复工复产。

  二、企业复产复工的条件。

  (一)复工前,要做到“六个必须”

  1.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复工企业要成立疫情防范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筹备等方面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和测温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确保企业疫情防范措施到位。

  2.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复工企业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生产方案。

  3.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要严格实施员工向企业承诺、园区内企业向县高新区承诺、县城区企业向县工信局承诺、各乡镇场辖区内企业向各乡镇场承诺制度,切实以企业为单位加强风险管控。严格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的要求,实施地毯式摸排、清单化管理,把摸排工作做得更彻底、全面、细致。全面掌握企业的湖北籍、武汉籍等疫情较重区域的员工人数、返乡人数、途经或停留武汉人员、接触人员情况、身体健康状态、隔离防护措施等详细情况。不得召回“5+1”(“5”是所有来自武汉的人员,来自武汉的发热人员,现有发热人员中与武汉人员有接触的人员,疑似病例人员,确诊病例人员;“1”是接触了以上5类群体的人员)类员工。企业应实行员工分批分次到位制度,先安排市内或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身处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的员工,企业要明确告知其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疫情结束前,不要返回。对已返的员工,企业要逐一登记造册,做好体温监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返回的员工,企业要详细了解人员信息,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单位,并严格执行居住或在企业集体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返工。企业不瞒报、不私自处理,要为企业员工隔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4.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5.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同时,还要进一步落实防疫物资,企业在复工前应根据企业规模和员工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6.必须对企业生产设施和机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加强培训,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二)开工当天务必做到“五个到位”

  1.上述企业复工生产“六个必须”要到位。

  2.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

  3.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

  4.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到位。

  5.企业、职工参与配合主管部门单位、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三)复工后务必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公司前必须接受红外测温体温,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公司及对接人。

  2.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不提倡使用中央空调,引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3.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员工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口罩,每日报告上下班路线及到家情况。抓好食堂的安全卫生,禁止食堂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要做好防护物资处理,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4.坚持每日向主管单位、社区(村)报告情况。已经复工的企业,要建立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要求员工签署承诺书,承诺如实上报申请情况、病史、接触史等信息。同时,要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

  三、企业复(开)工前申报流程。企业要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包括成立企业疫情防控组织领导体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准备好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建立复工前对所有员工体温检测台账)的基础上,园区内企业向县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县城区企业向县工信局、澄江镇申请,各乡镇场辖区内企业向各乡镇场申请,提前2-3天将企业申请、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承诺函、员工信息台账等报主管单位审核,经主管部门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查看把关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泰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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