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长期未经营公告

2020-06-17 17:04:05 来源:泰和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发布时间20200617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未到我局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五十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要求相关持证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我局依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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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泰和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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