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调整后的“两个清单”的通知

2018-10-15 08:00:00 来源:唐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唐政办〔2018〕151号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调整后的“两个清单”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完善清单管理是今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部门职责调整、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等使部门行使权力承担责任事项发生变化,相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调整了本单位的“两个清单”,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共涉及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24个,调整后我县建立行政权力的县直单位共37个。责任清单调整共涉及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18个,调整后我县建立责任清单的县直单位共32个。
  二、本通知下发后5日内,调整单位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调整后的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含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责任清单。部门公开后2日内,县审改办(编办)在县机构编制网公开调整后的汇总清单,县政府门户网站也将适时公开汇总清单。
  三、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不得在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职权以其他名目行使。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在法律制度框架下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有效克服懒政、怠政,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政府有所应。
  五、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建立“有限、有为、有效”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大取消、下放力度,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权责边界,构建“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六、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的“两个清单”建设,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县审改办(编办)。
  电子邮箱:txbbsgb@163.com
  联系电话:6421736
  联 系 人:邵兴杰
  邮寄地址:唐尧路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520房间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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