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唐政办〔2019〕146号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县妇幼保健院医改补偿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唐县妇幼保健院医改补偿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唐县妇幼保健院医改补偿方案
我县是河北省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国家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先进示范县,2012年4月1日唐县人民医院启动医改,2014年11月30日唐县中医医院启动医改,改革以来,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各项改革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为将医改成果推向深入,实现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现将妇幼保健院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逐步开展全面改革,促进公立医院快速发展和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整体提高。为做好唐县妇幼保健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补偿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唐县妇幼保健院是公益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以群众保健工作为基础,坚持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唐县妇幼保健院科室设置为儿科、妇科,主要业务是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预防保健服务等业务。开展医疗项目和辅助检查项目少,收入有限。根据实际情况,唐县妇幼保健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减少的合理收入,由县财政按唐县妇幼保健院实际减收数额进行全额补偿,补贴具体数额按上年度核算数额年初予以预拨,年底由县财政局核算其实际减收数额予以结算。 同时,加大对唐县妇幼保健院财政投入,县财政每年需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大型设备购置、人才培养、重点科室建设等。随着财政收入增加,逐年增加政府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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