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全县范围内符合《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3月24日前报送至唐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经审核后确定符合重点单位标准的单位,于4月1日前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报送至唐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以上标准、表格均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和“保定唐县消防”微信公众号下载查看。 特此通告。 地 址:唐县向阳北大街交警大队西侧 联系电话:0312-5640086 2020年3月5日 附件1: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10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请表 附件3:唐县消防重点单位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