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杭医保〔2019〕38号)、杭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196号)的规定,我中心通过发布公告、受理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查访、专家评估等环节,确定桐庐爱尔眼科医院等6家单位为我县2020度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桐庐县2020年度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x 桐庐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0日 根据杭州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杭医保〔2019〕38号)、杭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196号)的规定,我中心通过发布公告、受理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查访、专家评估等环节,确定桐庐爱尔眼科医院等6家单位为我县2020度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桐庐县2020年度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x 桐庐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