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杭民发〔2014〕283号)、《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民发〔2019〕4号)精神,经审核,桐庐县2020年符合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市级补助标准的单位3家,需补助资金13.875万元;符合民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补助标准的单位4家,需补助资金60万元;符合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补助标准的单位221家,需补助资金3.9352万元;2020年合计需补助资金77.8102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申屠玲洁,电话:64222531。 附件: 2020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表 桐庐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15日 根据《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杭民发〔2014〕283号)、《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民发〔2019〕4号)精神,经审核,桐庐县2020年符合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市级补助标准的单位3家,需补助资金13.875万元;符合民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补助标准的单位4家,需补助资金60万元;符合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补助标准的单位221家,需补助资金3.9352万元;2020年合计需补助资金77.8102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申屠玲洁,电话:64222531。 附件: 2020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表 桐庐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