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合联建设的实施意见》(桐供〔2018〕18号)文件精神,经县供销总社(县农合联执委会)验收组检查核实,江南镇、新合乡2家农合联为农服务中心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规定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2日-12月8日。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58569117 附件:2020年乡镇农合联为农服务中心补助资金汇总表 桐庐县供销合作总社 桐庐县农合联执委会 2020年12月2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合联建设的实施意见》(桐供〔2018〕18号)文件精神,经县供销总社(县农合联执委会)验收组检查核实,江南镇、新合乡2家农合联为农服务中心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规定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2日-12月8日。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58569117 附件:2020年乡镇农合联为农服务中心补助资金汇总表 桐庐县供销合作总社 桐庐县农合联执委会 2020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