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桐政发[2016]106号)文件精神,我医保中心按照桐庐县长期护理保险统一需求评估标准,经过人员初评、申请受理、现场评估等环节,确定包素珍等50名人员基本符合重度失能标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对公示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中心或者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7日 反映电话:0571-64607020、0571-58568286 附件:桐庐县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名单公示(2021年第三批).xlsx 桐庐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日 根据《关于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桐政发[2016]106号)文件精神,我医保中心按照桐庐县长期护理保险统一需求评估标准,经过人员初评、申请受理、现场评估等环节,确定包素珍等50名人员基本符合重度失能标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对公示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中心或者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7日 反映电话:0571-64607020、0571-58568286 附件:桐庐县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名单公示(2021年第三批).xlsx 桐庐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