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说不

2019-12-11 09:10:00 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凤鸣街道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秋冬季节,有些群众为了图一时方便,直接在田间地头点燃秸秆。

 

对这种行为,我们要大声说  !  !  !

 

秸秆露天焚烧危害大, 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对存在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的,可按照《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第十八条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迎接省文明市创建终期测评,凤鸣街道全面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

 

NO.1  强势推进

召开凤鸣街道秸秆焚烧工作推进会,对秸秆禁烧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并对各村开展入村督察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NO.2  深入宣传

在前期入户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广播、农民信箱等途径进一步提高秸秆禁烧宣传频次,针对秸秆焚烧易发群体,组织村、综合执法等工作人员在农作高峰时间段到田间地头对农作的群众开展面对面宣讲,并对家中有种植菊花的农户进行重点宣传。


NO.3  全面整治

街道落实专人负责对接秸秆焚烧预警,各村干部分片负责,采取机动巡查+预警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并动员村民小组长、党员等参与到秸秆焚烧日常应急处置工作中,确保秸秆焚烧发现一处、扑灭一处、整改一处。对存在秸秆焚烧行为的群众坚持教育与处罚并举,明确告知相关法律责任,提高群众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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