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市场经营警示告诫书

2020-01-28 08:00:00 来源:通道新闻网 作者:吴阳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药店经营者:

  当前,我国多地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湖南省1月23日深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切实规范全县医药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口罩等医用商品市场价格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口罩等医用商品进行重点监管。现发布警示告诫如下:

  一、不得哄抬物价。要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合谋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趁机涨价,必须保持口罩等医用商品正常价格水平,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二、不得囤积居奇。要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不得借机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推动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大幅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不得进假售假。要严格保证口罩等医用商品质量,不得购进不合格口罩等医用商品,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欺诈变相销售,损害群众健康及利益。

  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经安排部署开展全面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少数经营者借机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拔打12315或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8620050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一律顶格处罚,一律吊销营业执照,一律取消医保定点协议药店诊所资格。构成非法经营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道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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