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赣财农指【2019】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救灾情况,为帮助部分种养大户等购买种子(苗)、鱼苗、种畜禽、农业渔业生产设施及进排水渠、助航设施修复、功能恢复和渔业机械设备等给予适当补助。现将《万安县2019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表》进行公示,(公示日期4月26日— 5 月 2 日),公示期內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疑义,请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反映,电子邮箱waxnyj2008@163.com,电话0796-5707952(县农业农村局)、0796-5708427(县财政局)。
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万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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