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万安县志愿者协会及农民画青年群体艺术交流协会的公示

2020-05-22 16:47:00 来源:万安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万青字[2020]9号、万青字[2020]10号文件批复,因万安县志愿者协会、万安县农民画青年群体艺术交流协会近年来开展相关工作,会员人数较少。根据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注销以上两个协会。

   万安县民政局行政许可信息表(2020年5月).xls


万安县民政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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