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望都县贝贝书屋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规定,现有望都县贝贝书屋(许可证号:新出发冀保字第S31000046号,经营地址:望都县贾村镇北柳絮村)已申请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现依法进行公示。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