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2020-1)

2020-01-06 08:00:00 来源:望都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2020-1

申请人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016日向望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田振刚,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盛景园2-4-302,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拟为其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1-62020-1-23止)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地址:望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7825506),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望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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