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财政局关于万年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0-2021年度政府采购定点公务印刷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05-27 09:31:00 来源: 万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万年县财  局文 

 

万财购〔2020〕6 号

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uploadfile/f5a425b9-b988-464d-860f-b92c9aca61e9/20200122144242838001.png

 

万年县财政局关于万年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0-2021年度政府

采购定点公务印刷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公务印刷采购管理,根据万年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0-2021年度政府采购定点公务印刷项目中标结果,现将此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定点公务印刷实施范围:万年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所需的(1)报表类[各类报表、表格、表式等];(2)资料类[各类资料等];(3)书刊杂志类[各类书籍、刊物及杂志等];(4)票证类[各类票证、票据、证书等];(5)其它类[不属上述四项的其它印刷业务]

上述印刷业务不包括含国家机密资料的印刷业务。

二、本期政府采购定点公务印刷有效期为:202061日至20211231日。

三、各采购单位年度政府采购定点公务印刷采购金额最高限额为50万元。年度采购金额超过本期规定最高限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四、本期政府采购定点公务印刷,各中标公务印刷供应商的中标企业名称、价格优惠率及地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五、政府采购定点公务印刷价格=当日市场价经过供、购双方平等协商后×(1-中标优惠率)。

六、采购单位在采购印刷服务时,由各单位自行选择中标公务印刷供应商。各中标公务印刷供应商业务结算时,定点印刷品结算单先由采购单位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再连同附件交给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审核后盖章确认。采购单位应当根据公务印刷采购合同信息在“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http://xxtj.ccgp.gov.cn/rone)”逐笔录入信息统计数据,否则县财政局将不予支付。

在非政府采购公务印刷定点单位进行购置的费用一律不准财务报销。

七、政府采购公务印刷各定点供应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招标文件的条款和承诺书的条款,为采购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规定的印刷制品,确保印刷制品和纸张的质量,所提供印刷制品和纸张不准假冒伪劣和弄虚作假。

各定点供应单位必须按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为采购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不准欺骗采购单位。不得把与印刷业务无关的费用计入印刷费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务印刷中标单位,采购单位可直接向县财政局反映。一经查实后,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根据行为情节严重程度,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县行政事业单位定点采购招投标活动。

八、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政府采购定点公务印刷的监督管理,在公务印刷定点采购范围的规定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公务印刷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

九、各采购单位在进行公务印刷采购时,不得向中标定点企业提出与公务印刷业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不得要求印刷企业把与印刷业务无关的费用计入印刷费用。中标定点企业有权向采购单位或者县财政局反映,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

十、县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将通知规定应转发下属单位遵照执行。

十一、本通知202061日起执行。

 

附件 入围单位名称,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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