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发出全市首张告知承诺下消防安全行政许可证

2020-01-08 08:00:00 来源:万宁市人民政府 作者:万宁发布厅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月8日下午,在万宁大队消防行政窗口,慧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了公众聚集型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在对单位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当即做出行政许可,发放了全市消防承诺告知“第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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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申报到拿证,半小时不到,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刚刚拿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的慧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宪州兴奋不已。他表示,以前开业前上报材料,消防部门到现场项目验收,来回办手续可能需要好几天,现在实行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只需要我们把相关材料提交之后,就可以拿到开业手续,非常方便。


据了解,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将办事程序由先检查后发证调整为先发证后核查,告知承诺流程包含申请、受理及许可、现场核查3个步骤。办理时间从原来的几天压缩到半个小时,实现了申报材料“瘦身”和办理时限“提速”。“相比过去,新的告知承诺制最大的变化,就是场所负责人承诺本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即可开业,而不用待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再开业,最大限度减少了时间成本,对场所的经营提供了最大便利。”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海南自贸片区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实施后,不仅让申请人能够快速得证,进入市场开展相关经营活动,而且行政审批效能明显提升,依托告知承诺,实现网上或现场办理两种方式。同时,消防部门也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做出承诺之后的30天内进行现场核查,对现场判定合格的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对现场核查判定不合格的,消防救援机构将责令限期改正,对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将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撤销许可,并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对作出虚假承诺的单位和个人,将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吴小静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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