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调整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中城”控规部分地块有B控制单元B12-4地块、C控制单元C09-1地块、C09-2地块。为保证万全区新建第二医院项目和西豪丽景片区供水管线和泵站项目在高新区按期开工建设,拟将C09-1地块文化设施用地(A2)、C09-2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调 整为医院用地(A5)、供水用地(U11)和文化设施用地(A2);为更好优化区域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同时充分发挥土地价值的原则,拟将B12-4地块医院用地(A5)调整为商业用地(B1)。 调整后C09-1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4.25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30米,绿地率≥30%;C09-2地块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用地面积0.33公顷,容积率≥0.7,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12米,绿地率≥30%;C09-3地块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用地面积4.09公顷,容积率≤1.8,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55米,绿地率≥35%;B12-4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2.64公顷,容积率≤3.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55米,绿地率≥25%。 为体现规划行政审批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性,体现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现将拟调整内容进行公示。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拟调整方案的可行性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公示期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则视为无异议。公示期自2020年12月25日起至2021年1月23日。 联系地点: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万全分局 地址:万全区孔家庄镇民主东街17号 联系电话:0313-4230281 电子邮箱:wqgtydgh@163.com 日期:2020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