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根据<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关于近期空气质量预测及管控建议函》要求和省市会商结果,为减缓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县于2019年于10月20日8时起继续维持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维持II级响应,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地各部门组织力量,按照职责分工,立即采取行动,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期间的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文安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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