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9月份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进行审定的通知

2020-08-27 00:00:00 来源:文安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文安县参保城乡居民:

根据《廊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对文安县2020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患者进行门诊特殊疾病审定,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病种:

定期申报病种脑血管病后遗症、脑血管病后遗症合并帕金森、脑血管病后遗症合并癫痫、脑血管病后遗症合并精神病糖尿病并发心血管病变、糖尿病并发脑血管病变、糖尿病并发周围神经病变、糖尿病并发周围血管病变、糖尿病并发肾病、糖尿病酮症、糖尿病并发眼底病变、高血压病、高血压并发肾病、活动性结核、癫痫、、帕金森病、慢性肝炎活动期、肝硬化、慢性肾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小儿脑瘫、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重症精神病、精神障碍。

随时申报病种尿毒症、血友病、癌症及恶性血液病、苯丙酮尿症、器官移植术后需抗排斥免疫治疗的、冠心病(支架、搭桥术后的)

二、申报时间、地点

定期病种申报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随时申报病种申报时间:可随时申报(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定期申报病种将申报资料准备齐全后报送户籍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随时申报病种将申报资料准备齐全后报送文安县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

三、享受待遇时间:

定期申报病种每半年申报、鉴定一次,自发证之日起享受待遇

随时申报病种可随时申报、鉴定,自申报之日起享受待遇。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红章)及相关理化检查报告单等(帕金森病种需要三级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

2、身份证复印件

3、A4档案袋

咨询电话:5226609、5227096、5226706

注:1、苯丙酮尿症申请及报销资料应为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


 

 

                           文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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