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区供水价格的
批 复
市住建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调整城区供水价格的请示》收悉,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调整城区供水价格批复如下:
此次调价主要是调整城区供水纯水价格及居民阶梯水价。调整后的价格(见面价)分别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下同)3.00元调整为3.50元,其中纯水价3.10元,污水处理费0.40元; 非居民用水价格由7.00元调整为8.00元,其中纯水价7.00元,污水处理费1.00元;学校等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由3.24元调整为3.80元,其中纯水价3.40元,污水处理费0.40元;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23.20元调整为26.00元,其中纯水价23.50元,污水处理费2.50元。
水价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分档水价也相应调整,一档水价为3.50元,二档水价为5.00元,三档水价为9.70元,具体管理仍按《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方案》(武价字﹝2015﹞28号)文件执行。
本标准自2020年1月份抄见水量执行。
武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