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产生家庭矛盾 亲情感化法援平息纠纷

2020-05-29 17:21:20 来源:五大连池市-黑河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黑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年5月26日,一位走路颤巍巍的老大娘石某来到孙吴县司法局,手里捧着一面绣有“秉公执法维民意勤政廉明颂公德”的锦旗,以表达对孙吴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感激之意。

石大娘现年74岁,患有帕金森症,自身年迈多病且无经济来源,儿子和丈夫均已亡故,暂时和三女儿共同生活。石大娘因与长女和次女有家庭经济问题而产生纠纷,这两个女儿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020年4月15日,石某在三女儿的陪同下来到孙吴县司法局寻求法律帮助。工作人员在接待石大娘了解事情原委后,考虑到石老大娘目前生活困难,与女儿之间的经济纠纷也因缺乏直接证据并且解决起来波折较大,于是劝说石大娘首先从索要赡养费入手,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来源。在征得石大娘母女的同意后,立即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有丰富经验、业务精通的法律工作者安瑞承办此案,并要求尽心尽力将事情办好。安瑞在接受指派后,当日便写好诉状到县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并协调法院审判人员尽快审理。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是在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5月14日,在孙吴县人民法院,石老大娘与其三个女儿达成赡养调解协议,三个女儿每人于每月25日前给付石大娘赡养费300元,让老人的生活有了着落,经济纠纷也不再深究,逐步加以解决。毕竟母女连心,感情融洽了,心气顺了,一切就都好谈了。

孙吴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这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既解决了一起家庭纠纷,也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希望天下的子女能够趁父母健在时多尽一份孝心,让老人老有所养,别再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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