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全省第二批可进行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及检测的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名单(动态管理)进行公告,本批新增113家可进行采样或检测医疗卫生机构,首批发布193家医疗卫生机构中有39家机构检测工作形式有所调整,现一并公告。
此外,首批发布的193家医疗卫生机构【点击查看详情】中有39家机构检测工作形式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