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全省第三批可进行核酸样本采集及检测的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名单(动态管理)进行公告。本批增加49家可进行采样或检测医疗卫生机构,首批和第二批发布306家医疗卫生机构中有37家机构检测工作形式调整,现一并公告。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日
黑龙江省第三批核酸检测机构发布名单
首批和第二批布核酸检测机构信息变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