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1-27 00:00:00 来源:无极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国家和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我县发生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2020年1月12日后来自湖北(武汉)以及途经武汉至我县的所有朋友,主动委托家属或亲朋到居住地所属村委会(居委会)进行登记,不要到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自湖北(武汉)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的家人、朋友,要自觉在家自我观察不少于14天,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随时关注个人及密切接触亲朋健康情况。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不要自我用药,应戴上口罩立即前往就近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预检分诊室或发热门诊进行规范治疗,前往就诊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请湖北(武汉)来我县朋友和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医疗、疾控机构做好发热检测、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即日起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已取得许可的,一律延期或取消举办。

    四、农贸市场、办学机构、娱乐场所、游乐园、商场、超市等场所的开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并做好场所消毒杀菌、通风管理等防控工作。

    五、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实行“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对所有外来车辆实施检疫、消毒。

    六、为了保护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春节期间,取消集体拜年,提倡电话拜年,广大市民应减少外出、减少聚会,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和易传播疾病的场所活动,避免与湖北(武汉)返乡人员密切接触,科学做好自我预防和家庭消毒,多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倡导广大市民出门佩戴口罩,餐前便后、外出回家、接触垃圾、咳嗽或打喷嚏后要及时洗手、洗鼻;尽量避免接触禽畜,远离野生动物。

    七、各企事业单位要先自行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县卫健局、疾控中心。广大市民应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主动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疾控中心和居住地所属村委会(居委会)反映自湖北(武汉)以及途经武汉至我县的人员和疑似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造谣惑众、哄抬物价等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厉打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违反有关规定,导致疫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倡议全县社会各界积极捐助疫情防控物资和资金,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奉献爱心、凝聚力量。

    爱心捐赠电话:0311-85586761  85566586
    联系人:李建永 13832329188

    九、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联系方式。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11-85580626
    县卫健局:0311-85576886
    县疾控中心:0311-85571156
    县医院发热门诊:0311-85589296
    县中医院发热门诊:13653387946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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