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7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3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通过,拟同意给予以下4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现公示如下: 1、婺源县自来水有限公司,2019年均参保人数145人,未裁员,实缴失业保险费51145.06元,现申请稳岗补贴25572.53元。 2、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上饶车务段,2019年均参保人数1823人,未裁员,实缴失业保险费1269755.06元,现申请稳岗补贴634877.53元。 3、婺源县众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19年均参保人数1050人,未裁员,实缴失业保险费369035.5元,现申请稳岗补贴184517.75元。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源县支行,2019年均参保人数85人,未裁员,实缴失业保险费31134.57元,现申请稳岗补贴15567.28元。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向婺源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反映。 联系人:洪云燕 联系电话:5262976
2020年0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