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头版头条]婺源全面禁伐天然阔叶林

2009-02-17 08:00:00 来源:婺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江西日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本报婺源讯 进入新年,婺源县生态建设再迈大步:1月18日,婺源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采伐天然阔叶林的若干规定》,从2009年1月至2019年12月的10年内,停止办理和发放阔叶树采伐证,全面禁伐天然阔叶林。禁伐面积新增97万亩,总面积达到了162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3%。婺源县生态保护意识由此深入人心。

  婺源县阔叶林资源极为丰富。1992年开始,婺源县陆续建立了193个自然保护小区,抢救性地保护了婺源以天然常绿阔叶林为主的自然生态系统,被誉为林业分类经营的“婺源模式”在全国推广。婺源因此成为亚洲越冬鸳鸯最多的地方,且发现了已绝迹近一个世纪的珍稀濒危鸟种黄喉噪鹛。近几年,该县又通过实施以电代柴、改燃节柴和改灶节柴等工程,使85%以上的家庭实现了以电代柴、以气代柴;同时关闭了199家木竹加工企业,一年减少采伐天然阔叶林5万立方米。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2.5%。

  禁伐天然阔叶林是婺源建设生态文化“大公园”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婺源县委、县政府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的进一步加强,全面禁伐天然阔叶林的时机已经成熟。目前,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已划定天然阔叶林禁伐区。严禁在禁伐区内对天然阔叶林进行采伐、采集和采挖。禁止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景区(点)居民、所有生产性企业、行政和事业单位机关食堂以及宾招餐饮等服务性行业烧柴。在本县禁止天然阔叶林木材交易活动,严禁木材加工企业收购县内天然阔叶林木。县政府从水电、旅游等直接受益单位的经营收入以及县林业育林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天然阔叶林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天然阔叶林的保护、建设以及对未列入生态公益林而被禁伐的天然阔叶林所有者的补偿。据了解,接到“禁伐令”后,现存71家木竹加工企业中,一部分正在调整原料收购渠道,通过进口,到国外、省外、县外购买原材料,一部分企业考虑转产或改用杉树、松树为原材料。据科学预测,通过10年的全面禁伐后,婺源县162万亩天然阔叶林森林生物年增长量60.01万吨,年吸收二氧化碳96.7万吨,释放氧气70.41万吨,涵养水源量10.75亿吨,减少土壤流失量439.6万吨。届时,婺源近3000平方公里的土地将成为“天然大氧吧”,为“中国最美乡村”再添魅力。(汪炬星 江仲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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