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为企业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医保费

2020-03-17 09:32:24 来源:峡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本站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峡江县医疗保障局从3月开始,对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到5月止。另外,企业还可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为自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疫情解除3个月内(在缓缴期内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缓缴期限为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至疫情解除3个月内),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截止316日,该局已办理此项业务76笔,共为企业减免医保费26.8万元。


​  峡江县医保局   肖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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