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峡江县2019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峡办字〔2019〕30号)文件要求,给予到省外务工的城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人、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城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300元/人,到县内园区企业务工的城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200元/人,每名城乡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一次。现将我县2019年第六批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12月25日——12月29日 联系电话:0796-3695138 附件:峡江县2019年第六批城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汇总表 峡江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2019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