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4日根据举报,峡江县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对顺丰快递网点分拣场所检查时,在顺丰单号为“SF1008683280806”的纸箱包裹内查获涉嫌假冒的84mm利群(新版)2条。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通过上述包裹面单信息均无法联系物主。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在现场也未找到物主,本局已将卷烟的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通过快递人员转交,请以上包裹涉及的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峡江县烟草专卖局(地址:峡江县群玉路7号,联系人:胡伟,联系电话:13970653388)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做出处理。 快递包裹内涉及假冒的品种规格数量: 84mm利群(新版)2条,共2条涉嫌假冒卷烟。 特此公告 2020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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