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日根据举报,峡江县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在峡江县工业园区月华路韵达快递分拣仓库检查时,在韵达单号为4303972129096”、“4304396194039”、“4304396269975”,的纸箱包裹内查获涉嫌假冒的84mm苏烟(软金砂)4条、84mm中华(软)10条、84mm中华(硬)2条、89mm中华(金中支)1条、90mm黄鹤楼(硬平安)2条,合计伍个品牌卷烟壹拾玖条。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通过上述包裹面单信息均无法联系物主。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在现场也未找到物主,本局已将卷烟的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通过快递人员转交,请以上包裹涉及的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峡江县烟草专卖局(地址:峡江县群玉路7号,联系人:胡伟,联系电话:13970653388)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做出处理。 快递包裹内涉及假冒的品种规格数量: 84mm苏烟(软金砂)4条、84mm中华(软)10条、84mm中华(硬)2条、89mm中华(金中支)1条、90mm黄鹤楼(硬平安)2条,合计伍个品牌卷烟壹拾玖条。 特此公告 2020年0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