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5-29 08:31:07 来源:峡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本站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63号),《吉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府发〔20171号),《关于印发峡江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峡府发〔201711号)的规定,现将《峡江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及县政府门户网站给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05月29日至2020年6月28日

二、意见或建议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1、项目办公地点:巴邱镇原中山场工行,联系电话:0796-3663001

2、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县住建局一楼),联系电话:0796-3685827。

被征收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书,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

峡江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05月29日

附件:《峡江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峡江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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