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城管严管严控占道经营 开出21张行政处罚单

2020-05-15 08:00:00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香城都市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5月14日,市民郑某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缴纳违章占道罚款50元。据悉,这是市城管执法委综合执法一大队在温泉中心城区徒步执法巡查中,针对占道经营行为开出的罚单。

近期,市民郑某开着三轮车在温泉城区贺胜路杨下市场周边流动经营,占用人行道售卖季节性水果、蔬菜,影响行人通行。城管执法人员多次对郑某进行宣传教育,下达《违章占道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停止违章占道经营行为。

5月9日,市城管一大队针对复工复产后占道经营反弹现象,启动了温泉中心城区占道经营徒步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当日,城管执法人员发现,郑某不听劝止,仍然在贺胜路沿线流动经营、占道售卖。

郑某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管理规定,该大队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其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50元的行政处罚。

市城管一大队负责人介绍,此次徒步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大队抽调15名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口袋书》要求,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展开拉网式排查,落实问题整改。对出店占道经营屡劝不止、经常“打时间差”流动经营户,依法依规加大打击力度。

5月份以来,该大队通过规范疏导一批、清理取缔一批、从严整治一批,整治市容乱象。先后向违章经营户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21份,开出《违章物品先行登记保存通知单》50份,累计执行罚金1030元。

该大队负责人表示,城市管理处于动态管理过程,离不开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与配合。该大队将加大日常徒步巡查频次,落实好夜间错时延时管理,执行好“两个全覆盖”(管理时段和管理范围),形成严管严控高压态势,把温泉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管理好、维护好。

记者 周阳 通讯员 云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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